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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月15日15時10分,劍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農村片區三中隊民警在311省道169KM+500M(觀么巫包路段)處執勤查車,這時有兩個十一二歲的小男孩騎著兩輛自行車向交警的執勤點飛馳駛來,民警立即將他們攔下來,示意他將車子靠邊停好,并上前詢問他們的基本情況。

據了解兩個小男孩一個十歲,一個十一歲,均是留守兒童,父母親都在外面打工,現跟著爺爺奶奶在家生活,都在上小學,這兩天放寒假了,他們騎著自行車在馬路上玩耍,并玩起了騎車比賽,看誰騎的速度快。了解情況后,執勤民警對他們進行了耐心的教育和勸導,并給他們分析在道路上騎車的危險。311省道是劍河、錦屏等縣通往湖南,江西等省份的一條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十分大,兩個未滿十二周歲的小孩在道路上騎車十分危險。近年來劍河縣因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騎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例時有發生,且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規定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經過交警耐心的教育和勸導,兩個孩子充分認識到在馬路上騎車的危險性,并向交警承諾以后再也不在馬路上騎車了。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關注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首先要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這是交警也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吳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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