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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進一步加強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全面拆除一、二級保護區內已關閉的工業企業,整治二級保護區內點源污染,禁止新建、改建和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到2020年 中心城市和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方案提出,以全面鞏固和提升全省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為目標,加快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全省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存在問題的整改,進一步加大全省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依法保護管理力度,確保全省城鄉居民飲水安全,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到2018年,全省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設施基本完善,應急機制全面建立;一級保護區內違章建筑全部拆除,污染源基本消除;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20年,全省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全面加強,監測網絡和應急機制完備;重要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二級保護區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中心城市和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標率整體大幅提高。
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 2017年底前全面拆除一、二級保護區內已關閉的工業企業
根據方案,貴州將深入開展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隱患大排查。2017年底前,各地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隱患組織開展拉網式、全覆蓋大排查,重點排查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上游以及沿江沿河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污染源和風險源,摸清企事業單位具有潛在環境風險的工藝、原輔材料、產品等。
各地人民政府要根據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隱患大排查情況,2017年底前,全面關閉或拆除一級保護區內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全面取締畜禽養殖、網箱養殖、水上餐飲、釣魚棚和旅游等設施,加快退出農業開墾種植,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全面拆除一、二級保護區內已關閉的工業企業,整治二級保護區內點源污染,禁止新建、改建和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2018年底前,對一級保護區內的居民全部實施生態移民搬遷;關閉二級保護區內工業和生活排污口,二級保護區內的城鎮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通過越域排放工程引到保護區外或保護區下游排放。
定期開展水源地水質監測與評估 提升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保障
方案明確,要持續提升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保障。對轄區內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依法劃定保護區,按照規范和標志技術要求,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界碑、界樁、警示牌、圍網等環境保護設施,明確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對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通過設立警示牌和指導制定鄉規民約等方式加強保護。
此外,方案還要求,要定期開展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與評估,并公開飲用水水質監測信息,及時發現問題并立即組織整改。地級和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月開展一次水質常規監測(其中,地級為61項監測指標、縣級為28項監測指標;縣級每季度61項監測指標)。
地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年開展一次109項監測指標水質全分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兩年開展一次109項指標水質全分析;鄉鎮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按照豐水期、平水期、枯水期開展水質監測(28項監測指標),并及時將監測結果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匯總。(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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