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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黔南州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黔南州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平塘縣克度鎮政府副主任科員楊毓慶違規操辦酒席問題。2017年1月30日,楊毓慶在未實際建房的情況下,借用其侄子的房屋作為新房,并以其子的名義在克度鎮前進村吳家組操辦新房酒,共宴請20余桌,收受禮金19350元。2017年4月24日,楊毓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都勻市市政工程管理處黨支部書記趙衛新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7月2日,趙衛新駕駛都勻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搶險應急車從辦公地點到都勻市伯爵小區接女兒回居住處。7月6日下午又駕駛該搶險應急車從辦公地點到岳父家中吃飯后帶女兒回居住處。2017年5月15日,趙衛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龍里縣龍山鎮水苔村原黨支部書記王勇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4月20日,王勇利用參與龍山鎮水苔村王氏家族祖墳搬遷的便利,在公益性墓地建設過程中,違規以介紹費名義收取禮金3000元為個人所有。2017年3月22日,王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作者:吳文瓏 來源: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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