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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員工掙“煙錢” 虛開300萬元發票
事發遵義,該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罰金兩萬
遵義市播州區男子謝某利用在加油站上班的便利,為他人虛開金額高達300多萬元的油票,自稱是為“找包煙錢”。4月20日,他因此被判刑并處罰金。
謝某此前在遵義市播州區境內一加油站上班,而且是老員工,可以獨自開具發票。
2014年底,福建人吳某在貴惠高速建設現場為工地提供柴油,他通過朋友認識了謝某。由于與施工單位結算需要發票,吳某便向謝某提出,希望謝某幫忙開些加油發票。
據介紹,謝某答應幫忙,但希望能“找包煙錢”。在吳某承諾按開票金額的千分之三給“煙錢”后,謝某于2015年2月的一天,在所供職的加油站為吳某開了金額312萬元的發票。事實上,吳某從未在這個與工地相距上百公里的油站加過油。
吳某在收到謝某快遞來的45張發票后,支付了謝某3萬元好處費。這些發票的受票單位是與吳某有合作關系的東盟公司。
據介紹,一段時間后,謝某所在的加油站在清點發票時發現了異常并報警。經公安機關偵查鎖定,吳某、謝某被播州區人民檢察院逮捕并提起公訴。
4月20日,檢察機關通報說,吳某、謝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構成虛開發票罪。鑒于歸案后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兩年,各處罰金兩萬元。(唐曉軍 記者黃黔華 來源:貴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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