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據了解,2015年,我國發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這些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
貴州省按照該《計劃》要求,嚴防新污染,避免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確保全省環境質量持續穩定向好,確定取締一批無環保審批手續、無環保設施,生產廢水、廢氣直排,或生產工藝落后、環保違法被查等行為的“十小”企業。
根據貴州省環保廳發布的名單,2016年度貴州省取締“十小”企業共有88家,涉及造紙、焦廠、煉油、采煤等領域。
記者從名單上看到,取締的企業覆蓋了全省各市州,這些企業有:遵義泰好紙制品有限公司、貴陽白云區云霧山鋁土礦煅燒窯、貴定縣后寨頁巖磚廠、從江縣丙妹鎮長寨村瓦窯廠、水城縣果布戛梨民砂石廠、福泉市云翔礦業有限公司、惠水縣勝華潔洗滌有限公司、三穗縣長吉吉興磚廠、臺江縣鴻源磚廠、龍里縣櫟木山煤礦、赫章縣達坤鑄業有限責任公司、溫貴源工業鹽加工廠等。(楊林國)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