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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近日,劍河縣公安交警破獲一起“交通碰瓷”案,犯罪嫌疑人孟某、蔣某2人怎么也沒有想到,剛流竄到劍河,第一天作案,就被劍河公安交警識破。目前,孟某、蔣某2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派出所。
據(jù)民警介紹,6月22日上午,劍河縣彭先生騎著自己的三輪電動車外出,行駛至劍河縣仰阿莎大道郵政局門口路段時,一個騎自行車的男子突然朝他靠了過來,為了躲避,彭先生下意識地往左邊靠了一下。沒想到,該名騎自行車的男子突然在他面前倒地,捂著自己的左腳大聲哀嚎。彭先生趕緊下車詢問情況,只見該男子痛苦地說道:“我的左腳被你撞到了,你帶我去醫(yī)院檢查看看,沒事賠我點錢就算了。”
彭先生見孟某倒在地上,為了安全起見,便要帶孟某去醫(yī)院檢查。此時“被撞”男子開始做彭先生的工作,稱自己也不想把事情鬧大,叫彭先生賠點錢就算了。此時彭先生回想起整個事件的過程,自己的車明明開得很慢,跟對方也保持著一定的距離,怎么就將對方撞得骨折呢?他認為他很有可能是遇到了“碰瓷黨”,于是便向警方報案。
孟某見彭先生不肯賠錢私了,又報了警,便叫囂要叫人來收拾彭先生,希望能嚇到彭先生,讓其順利拿錢閃人。一分鐘過后,孟某的朋友蔣某如約而至,并恐嚇彭先生若不賠錢,便要收拾彭先生。正在雙方即將上演全武行的時候,交警及時趕到現(xiàn)場。
出警民警抵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 “被撞者”孟某左腳上的皮外傷傷口處已結(jié)痂,明顯不是剛剛受創(chuàng)的新傷,并且彭先生態(tài)度是非堅定,堅稱沒有碰到孟某。在現(xiàn)場,民警發(fā)現(xiàn)孟某眼神閃爍,不敢直視民警,種種跡象引起了出警民警的懷疑。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于是將雙方當事人帶回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調(diào)查。
通過調(diào)閱了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案件中被“撞倒”的孟某的確是自己摔倒了,監(jiān)控上顯示的是彭先生的三輪車已經(jīng)駛過了孟某以后,孟某才是突然倒在了彭先生的三輪車后,跟彭先生的車并沒有發(fā)生接觸。最終,迫于公安機關(guān)的強大壓力,在縣交警大隊執(zhí)法辦案區(qū),孟某低下了頭,如實地交待了其與蔣某合伙“碰瓷”的犯罪事實。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防范碰瓷要注意以下兩點:1、駕駛車輛時,一定要精力集中,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為,以防授人以柄,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2、遇到碰瓷或疑似碰瓷事件時,要及時報警,讓警察出面協(xié)助解決。行騙者利用的就是司機怕麻煩的心理,認為司機大多會主動息事寧人,從而犯罪得逞。(唐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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