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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教育廳、保監局近日公布的《貴州省校方責任險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方案》,保險范圍為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保險以學年度為基準,以在校生為基數,每學年度一保,一保一學年度。
在承保期間和承保區域范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在校學生在校園內教育教學活動期間或學校組織、安排的校內外活動過程中,因自然災害、學生自身原因、學生體質差異、校內外突發性侵害或者學生自身行為導致在校學生發生人身傷亡,學校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但依法仍需對傷亡學生承擔經濟補償責任時,由承保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負責保險賠償。
根據方案,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繳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0元(其中校方責任險5元,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5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保險費從生均公用經費中列支,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社會力量辦學學校的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保險費由學;驅W校舉辦者自籌解決,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記者潘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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