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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新標準 各檔范圍擴大
據省發改委副主任徐元志介紹,此舉是為了切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確保居民基本用電需求得到滿足,讓百姓實實在在得到改革實惠。隨著貴州省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鎮化率加快增長,居民用電基本需求已發生深刻變化,省內居民生活用電量連年遞增,使得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分檔電量覆蓋率從2012年政策制定時的80%降為現在的74%,現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電量分檔標準已不適應居民用電基本需求。
鑒于此,省發改委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制定了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完善方案。此次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主要內容涉及三方面:
一方面,提高居民階梯電價年度電量分檔標準。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年度電量分檔標準調整如下:第一檔電量從原來的2200(含)度以內提高到3000(含)度以內;第二檔電量從原來的2200-4000(含)度提高到3000-4700(含)度;超過4700度以上的用電量為第三檔電量。
另一方面,各檔電量電價仍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水平執行,即第一檔電量電價為每度0.4556元;第二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5分,即每度0.5056元;第三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0.3元,即每度0.7556元。
此外,繼續對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戶家庭用電設置每戶每年120度的免費電量。
近三百萬戶 每月節約電費78元
“從居民用戶的角度來說,此次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完善,主要有三大利好。”據省發改委副主任徐元志介紹。
利好一是充分體現了保基本原則。我省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完善后,第一檔電量覆蓋率將從現在的74%提高到82%,82%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不用承擔階梯加價,意味著居民階梯電價基本電量所覆蓋的家庭用戶數更為廣泛,居民用電基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利好二是分檔電量大幅提高。此次完善后我省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分檔標準提高了800度,增幅為36.4%,折算成月度來看,第一檔電量從月均183度提高到月均250度,每月提高67度。第二檔電量分檔標準提高了700度,增幅為17.5%,折算成月度來看,第二檔電量從月均333度提高到月均392度,每月提高59度。從全國范圍來看,此次完善后我省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分檔標準已處于全國前列。
利好三則是讓市民最切身感受到的,居民用電電費支出下降。此次我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大幅提高居民用電階梯電價電量分檔標準,并且電價標準不作調整,能夠有效減少居民用電電費支出。按照2015年我省一戶一表居民用電情況測算,全省一戶一表居民用戶電費支出共計減少約2.15億元,原本需要支付加價電費的273萬戶居民用戶平均每年每戶電費支出減少約78元。
此外,階梯電價調整,也將有效刺激居民用電量增長,增加社會總用電量,對提高燃煤發電量、改善煤炭供需關系、帶動煤炭電力行業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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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執行后 今年電價怎么算
據了解,由于目前我省階梯電價政策是按年度執行,但新政策是從9月1日起執行,新老政策之間如何銜接,確保政策有效落實?
對此,省發改委回應,為確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最大程度惠及老百姓,2016年電費按照如下原則計算:2016年9月1日前的累計用電量,仍然按照原貴州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格〔2013〕325號)規定的年度電量分檔及電價標準實行階梯加價,累計用電量已超過第二檔或第三檔電量分檔標準征收的加價電費符合當時的政策規定,不再清算。
2016年9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的年度分檔電量,當年累計電量(含9月1日前用電量)對照調整后的年度電量分檔標準實行階梯加價,相應計算電費。
例如:9月1日前累計用電量是2500度,按照老政策超過第一檔階梯2200度,超過的300度按照第二檔電價0.5056執行加價。9月1日后的第一個抄表周期累計用電量為2900度,按照新的年度電量分檔標準未超過第一檔階梯(3000度),當月用電400度(2900-2500)按照第一檔電價0.4556元繳納電費,但9月1日前已經執行加價的300度階梯加價不再清退。(記者 歐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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