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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9月13日,四名群眾將一面印有“為民追回財產(chǎn),破案神速”的錦旗送到雷山縣公安局民警手中,對民警為民服務、心系群眾表示衷心感謝。
雷山縣局在辦理雷山縣王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中,在王某的住處中查獲一輛面包車,車牌號為:貴HCX918。經(jīng)偵查,王某交代該車是雷山縣元豐車行用于出租的車輛,其已租賃得一個多月的時間。雷山縣局辦案民警立即聯(lián)系雷山縣元豐車行老板前來確認該車是否系車行所租賃車輛,據(jù)車行老板提供的租車憑證確定該車系車行車輛,車行老板陳述,該車自2016年7月份出租給王某后,王某一直未歸還,多次打電話吹其還車一直未果,后來電話也一直處于停機狀態(tài),造成車行損失3000余元的租車費。

日前,在雷山縣局辦案民警的調(diào)解下,元豐車行拿回了用于出租的面包車及獲得了王某家人3000余元的損失賠償費,為群眾追回了經(jīng)濟損失,化解了糾紛,維護了社會秩序穩(wěn)定。 (陳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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