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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由劍河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磻溪鎮平岑村原黨支部書記張劍、磻溪鎮平岑村五組原組長劉光炎貪污油茶種植補助款案作出一審判決:張劍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劉光炎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13年至2014年,張劍在擔任磻溪鎮平岑村村主任期間,利用協助磻溪鎮政府組織實施油茶種植扶貧項目的職務便利,虛報油茶種植面積,個人套取種植整地補助款5.458萬元,伙同平岑村五組組長劉光炎虛報油茶種植面積,共同套取整地補償款10.684萬元。案發后,兩人退回了全部贓款。
近年來,劍河縣檢察院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危害民生資金安全、影響民生政策落實的職務犯罪案件,深入推進民生領域反腐倡廉建設。2016年3月,劍河縣檢察院啟動了為期一年的民生資金保護專項行動,目前已立案偵查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3件3人。 (江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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