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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4月27日,鎮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宣傳民警在開展進家庭宣傳活動中,意外地在一居民家中查獲一支其非法持有的“土火”——一種老式的火銃。
據介紹,當天上午10時許,為配合大隊摩托車飆車、非法改裝、無證駕駛專項整治行動,大隊宣傳民警以鎮石線旁的小田溪村村民為宣傳對象開展活動,到達目地時,天下起了陣雨,民警堅持打傘開展工作。在進入第一家居民家中時,發現兩名男子在車庫聊天,其中一名男子在給一把疑是“槍”的物件擦著防銹油。民警當即把“槍”控制,并對男子進行了詢問。給“槍”擦防銹油的男子劉某稱:“槍”是他前不久在返修老屋時從一個旮旯里得到的,當時銹跡斑斑,想著是老一輩留下的東西,就想清洗干凈傳給下一輩。民警當即指出,這是一種“槍支”,屬于管制物品,居民不能私藏。在民警的宣傳下,劉某認識到錯誤,愿意上繳“槍支”。

民警向劉某宣傳法律法規,劉某自愿上繳“槍支”

交警宣傳民警將查獲的“槍支”移交給當地派出所
據了解,在得到“槍支”后,民警經向領導匯報,迅速移交給當地派出所。經派出所民警初步鑒定,這是一支老式火銃,俗稱“土火”。這種槍支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可以傷人甚至置人于死地。
目前,案件還在當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中。(龍冠宇/文 唐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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