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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乘客小賈(化名)致電貴陽市運管局,反映自己在貴陽市獅峰路準備打車到貴陽火車站附近的沃爾瑪,因為堵車,乘坐了幾十米的距離,小賈問司機說可以下車嗎?司機說反正太堵也不愿意去,但要求小賈支付車費。小賈稱自己并沒有坐多遠距離,而且司機自己也不愿意搭載,所以不愿支付車費。
貴陽市運管部門接到投訴后,立即通知小賈搭乘的出租車貴AU75XX車的駕駛員前來調查。
該車駕駛員表示是小賈自己先提出要下車,自己并沒有主動讓乘客下車,而且車已經行駛了一段路程,計價器都開始計價了,所以要求小賈支付起步費。
“如果不是這位乘客上車,我可能搭載了另外一組乘客,有可能不會走這個方向,也就不會被堵在路上,即使搭載另外的乘客堵在路上,另外的乘客也會承擔堵車費用的。當時乘客下車了,我還得堵在路上,根本拉不到人,只找該乘客要8塊錢,我也虧大了。”該駕駛員委屈地說。
小賈認為自己沒有坐多遠,不應該支付該費用。
最后,運管部門給出處理意見:出租車為計時計程收費,對乘客進行解釋,針對駕駛員服務態度加以教育,做無責投訴記錄在案。
小賈遇到的情況,平常很多人都可能遇到,那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不該支付車費呢?
對此,運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誠如該車駕駛員所言,出租車是計時計程收費,如果乘客上車后,車輛行駛超過100米,表示不去的,駕駛員可收取起步價費用,告知此情形為口頭協議情形,由乘客主動毀約,駕駛員有權進行收費。但如未超過100米,或乘客剛上車即下車情形,不應該向乘客收取費用,此情形為協議達成但未到履行階段,故沒有理由收取起步價費用。
對此,運管部門表示,如果市民有什么更好的辦法,可撥打85289758支招。
作者: 張敏 左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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