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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近年來,我省赫章縣等地以新農合制度為基礎,積極探索整合相關部門資源,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為進一步總結推廣赫章經驗,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保障水平、促進精準扶貧試點工作。
試點方案明確的救助保障對象包括三類。一是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二是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計生“兩戶”家庭成員;三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者,家庭經濟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老年人,因醫療自付費用過高導致家庭無力承擔的患者等。
試點內容主要是以精準扶貧為重點,按照“性質不變、渠道不變、整合使用、各記其功”原則,統籌衛生計生、民政、扶貧等部門相關救助資金和彩票公益金,發動社會捐助,科學制定醫療救助保障標準,建立完善“一站式”即時結報機制,對農村貧困人口實行特殊醫療救助保障,切實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據悉,此次試點選擇市(州)級、縣(市、區)兩個層級開展試點工作。市(州)級選擇畢節市(含威寧自治縣)、貴安新區。縣(市、區)級選擇息烽、務川、道真、六枝特區、紫云、關嶺、沿河、玉屏、榕江、從江、長順、三都、望謨、冊亨、晴隆等15個縣(區)。
為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作。省級衛生計生、財政、民政、扶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貴州保監局等部門要將試點納入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各級財政要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統籌安排各項醫療救助資金,資金缺口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承擔。
實施細則同步出臺
為配合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保障水平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我省同步出臺了實施細則。
細則對救助保障對象范圍及認定、救助保障資金籌集、資助參合(保)政策、基本醫療保險補償政策、大病保險報銷、計生醫療扶助政策、民政醫療救助政策等做了明確規定。
細則明確,對救助保障對象參合(保)給予資助。特困供養人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家庭經濟困難的肇事肇禍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參合(保),個人應繳費用由民政部門給予全額資助;計生“兩戶”家庭成員(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夫婦及其未滿18周歲的子女)參合(保),個人應繳費用由衛生計生部門給予全額資助;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個人應繳參合(保)費用,按人均不低于30元標準資助,所需資金由民政部門給予資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老年人個人應繳參合(保)費用,按人均不低于10元標準資助,所需資金由民政部門給予資助。
細則要求,對救助保障對象全面實行大病保險,利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為參合(保)人員購買大病保險。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年度人均籌資總額的5%,對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大病人群,實行分段累加補償,使大病保險保障度在第一層次的基礎上可再提高10%左右。
實行計生醫療扶助政策。農村計生“兩戶”家庭參合(保)成員,減免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的50%,由衛生計生部門的計生利益導向專項資金支付。
實行民政醫療救助政策。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長期保障戶、80歲以上老年人,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計生醫療扶助、民政醫療救助等保障后,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保障水平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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