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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府新區萬安鎮的謝英(化名)和丈夫最近遭遇一個尷尬,原本想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結果一查詢,發現早在2010年便已離婚!
最關鍵的是,假如兩人現在辦理財產登記、出售或其他手續,會不會有麻煩?如果其中一方馬上要重新嫁娶,會不會違法?
事情究竟為何會這樣?7月28日,雙方來到當年辦理結婚證的雙流縣民政局咨詢原因。
/吃驚/有結婚證被告知已離了5年
謝英是天府新區萬安鎮人,丈夫毛華(化名)是金堂縣人。兩人于2009年8月4日在雙流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由于性格原因,兩人不時會發生吵鬧。2010年6月的一天,兩人因為一點小事吵得不可開交,動了離婚念頭。兩人賭氣來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
“因為沒帶手續,沒寫協議,在民政局吵了一會兒后,我們就回家了。”之后兩年,二人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目前,兒子已有3歲零8個月大。
今年7月,兩人因為一些瑣事再次吵上了。這次,兩人下定決心要離婚。7月27日,雙方協商好,一同到丈夫毛華的戶口所在地金堂縣辦理離婚手續。
“最后在注銷結婚證時,工作人員才發現,婚姻信息登記系統上面顯示,我們早在2010年6月就已經離婚了,我們現在是單身!”
/擔憂/現在嫁娶會不會犯重婚罪
謝英向華西都市報記者出示了用手機拍攝的、在金堂縣民政局查詢到的“四川省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資料,其中“離婚登記類”一欄有丈夫毛華已于2010年6月24日離婚的記錄。
“當時我們是鬧離婚,但最終沒離成。結婚證現在也在我們手上!”
謝英說,這樣的結果讓她很尷尬:“假如我們現在辦理財產登記、出售或其他手續,會不會有麻煩?財產如何公證?如果我們倆其中一人馬上要重新嫁娶,會不會違法?”
民政局:信息調整失誤已立即更正
7月27日下午,謝英找到雙流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發現,在四川省婚姻信息登記管理系統內,確有兩人已離婚的信息。工作人員趕緊向上級匯報,并找到該軟件的開發商,進行了更改。
7月28日一早,謝英和毛華再次來到雙流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該處相關負責人王旭首先向兩人致歉,并表示當時未給兩人辦理離婚。她解釋,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可能是由于2010年全省婚姻信息從單一的由各個婚姻登記處負責管理,轉向全省聯網造成。
“辦理離婚手續,首先是雙方的手續已經準備完備,其次是工作人員進行勸解和詢問,然后登記上網,待雙方寫好離婚協議,簽字確認后,再注銷結婚證,制作離婚證并發放。”
王旭說,謝英和毛華的結婚證并未注銷,他們的婚姻是合法的。
“除了本人、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律師之外,外人是沒法查詢你的婚姻信息的,而且公檢法和律師來,還得向我們出示立案的證據,我們才能提供。”王旭向兩人解釋,“如果因為此事,在財產登記、買賣房產或下次辦理離婚事宜時,給你們帶來麻煩,我們愿意出面進行證明和解釋”。
王旭建議看在孩子分上,相互理解,不要離婚,“如果實在要離,現在錯誤信息刪除,能夠辦理了”。結果:為了孩子暫時不離婚了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王旭將聯系方式留給了謝英,夫妻倆離開了民政局。
對于兩人離婚一事,丈夫毛華其實一直反對。“他并不想離,7月27號在金堂查到我們已經離婚的信息,他難過了很久了。”謝英說。
幾個小時后,華西都市報記者再次致電夫妻倆,對于離婚一事,謝英的態度緩和了不少。
丈夫毛華則從頭到尾一直不愿意多說。陪同兩人一起前往民政局處理的一位親人則向華西都市報記者表示,兩人的兒子已有3歲零8個月,為了孩子,她會盡全力勸他們,“暫時應該不會離了”。
華西都市報記者刁明康攝影雷遠東實習生王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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