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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需要各類的證明,以證明只有自己可以取。聽起來像繞口令,但是卻是真實發生在成都市民周女士的身上。周女士的父親上個月去世,留下一張存折。銀行告訴她,要把存款取出來,她需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
難題
310元可能不夠證明費
2000年,父親和繼母離異后,成都市民周女士的家中只有父親周軍和自己。上個月,70多歲的父親去世,留下總共只有310元存款的存折。銀行告訴她,要把這一筆存款取出來,她需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不但要證明父親周軍沒有非婚生子女,還要證明已經去世30多年的爺爺奶奶已經去世。
銀行工作人員說,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妻子、父母、兒女都是遺產的第一繼承人。周女士的戶口簿只能證明周女士是周軍的合法繼承人,但并不能證明是唯一的。因此,周女士需要到公證處去辦理《繼承權公證書》,證明她是父親遺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才能夠取走存款。開具《繼承權公證書》,周女士必須要出示父親的婚姻狀況材料,她不但要證明父親周軍沒有非婚生子女,還要證明已經去世了30多年的爺爺奶奶也已經去世。在社區、街道辦、派出所、民政局、父親生前的工作單位、公證處等七八個地方,來回奔波了整整一個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開具一份《繼承權公證書》的費用需要200元至400元。
周女士表示,自己根本無法提供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公證處工作人員告訴周女士,這種情況下,她只能找至少5個爺爺的鄰居作為人證。然而,要找到5個當時的鄰居,在周女士看來幾乎不現實。周女士的祖輩如果還在,年紀應該超過了100歲,后代都已經搬了三次家了,當時在成都九眼橋的家早已經拆除,而當時的鄰居更無法找到。在周女士看來,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觀點
數據時代應當全國聯網
被類似證明給難住,在很多人日常生活中都曾經遇到過。為證明跑斷腿,奇葩證明又將何時休?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認為,銀行為資金安全要求證明齊全,本是無可厚非的,不過手續可以變通。完全沒有必要非要讓人去開這種證明,存折上300多元,還花了200多元去做一個公證,那這個錢取了就沒有多大意義了。
岳屾山表示,涉及到人身證明,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的內容如果全國聯網,在數據時代,“證明”將會變得簡單。“例如,當事人從老家遷出來之后,如果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那么怎么證明和父母親的關系,因為戶口簿上已經沒有了嘛,上面已經體現不出來父子關系了。那這個時候,如果公安機關能夠異地聯網的話,那就很容易查到,其實完全可以出具這樣的證明。”岳屾山說。(據央廣報道)
-奇葩證明盤點
證明“我媽是我媽”
近日,人民日報講述了陳先生“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的奇葩遭遇——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游,卻被要求出具陳先生和緊急聯絡人的母子關系證明。陳先生早已落戶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上早就沒有了陳先生的信息。最終陳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就不需要再去證明他媽就是他媽了。
證明“我爸是我爸”
據華商報報道,50多歲的西安市民劉先生因為單位房子拆遷,在西安市范圍內辦理戶口遷移,沒想到派出所聽劉先生說要和父親遷到一塊讓他去辦父子關系證明。為了證明“我爸是我爸”,劉先生不僅請91歲的老父親回原單位開證明,還四處奔波,從1963年父親的干部履歷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兒子的“蛛絲馬跡”。
畫家如何證明自己作品
據南京日報報道,有位畫家曾送一幅畫給自己的弟弟,弟弟想把畫變現,不料需要認定機構認定該畫的真偽。畫家只好自己到認定機構證明是自己畫的。奇怪的是,認定機構理由是你自己不能證明自己。
氣象局能開“風力證明”
陜西咸陽一位市民的車輛在一起大風中被樹木刮到,到保險公司理賠時,被告知需開具“風力氣象證明”,這位市民到氣象局開證明,工作人員告訴他要收取600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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