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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為進一步維護生態和諧,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7月27日08時,麻江縣森林公安局接麻江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麻江縣杏山鎮糧管所處有人非法收購野生動物,請出警調查。接警后,該局民警立即驅車前往糧管所進行調查核實,在糧管所停車場內發現一輛雙排座貨車內存放野生青蛙和蟾蜍共四袋,便立即將駕駛員帶回森林公安局接受協助調查。


經初查,違法行為人葛某某(貴州省福泉市鳳山鎮人,女,48歲)為了收購蟾蜍給自己老母親做藥,非法收購野生青蛙(186只)和蟾蜍(5只)共191只,約30余斤。該局考慮到收繳的這批野生青蛙長時間困在擁擠的蛇皮袋內,部分體質已經較為虛弱,在清點和固定證據后,在縣電視臺記者的見證下,森林公安民警將查獲的青蛙和蟾蜍全部放歸大自然,并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葛某某作出了100元的行政處罰。(付上通 彭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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