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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015年3月6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接到群眾舉報,稱黔東南州職院駕駛學校一教練員私自收取學員財物。
4月20日,經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調查處理后,因職權所轄范圍無法對該教練員進行處罰,而將黔東南州職院駕駛學校教練員私自收取學員財物案件移交凱里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凱里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展開調查。
經調查,核實了黔東南州職院駕駛學校某教練員2014年10月份以“增加培訓學時的計時培訓費用”為由,違規向學員收取2000元費用屬實。依據《貴州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管理辦法》和黔東南州道路運輸管理局《關于規范我州駕賠行業經營行為的通知》文件,對黔東南職業駕駛學校教練員亂收費一案作出處理:責令該教練員全額退還私自收取費用。收回其教練證,暫停該教練員相關業務,并將其納入教練員“黑名單”。 同時要求各駕校加強對教練員管理,嚴禁教練員私自收取培訓費用。
為規范駕校管理,凱里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對全市駕校作出以下要求: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上公示該駕校的道路經營運輸許可證、收費價格、收費項目、教學大綱、訓練場地和訓練區域的具體地址、投訴方式和電話、駕校教練員教學水平和職業道德的排行榜等信息。
凱里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向學員特別提醒:不要為了貪圖便宜,到一些沒有培訓資質的培訓點學車或輕信網絡招生信息通過網站報名,更不能為貪圖輕松省事,擅自把學費交給教練員。報名之前請先看好學校公示欄內容,或撥打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駕駛培訓管理科咨詢相關情況,報名參加學習培訓、繳費時要謹慎而行。如校方在培訓過程中存在索、拿、卡、要的,廣大學員朋友可撥打駕駛培訓管理科0855-8068011投訴舉報。
學員朋友到駕校報名,須與駕校簽訂《駕駛培訓協議》。簽訂協議前,應當對協議相關條款進行確認,再在收費窗口繳納培訓費用,繳費后要索取正規的機打發票,且稅務發票上的財務專用章必須與該駕校名稱相符。(楊曉燕 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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