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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7月15日,從江縣丙妹鎮一男子酒后當街撒潑,當從江縣公安局丙妹派出所巡邏民警勸阻時,反而百般辱罵民警,最后竟然動手毆打民警,該局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20日。
2015年7月15日2時許,丙妹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發現城區江東夜市門口聚集大量年輕人,疑似準備聚眾斗毆。為防止發生案件,民警于是下車勸離聚集的人員。在勸離的過程中,一名醉酒男子對民警百般辱罵,民警見其醉酒沒有理會,該男子反而跑到民警面前大聲辱罵,還故意推拉民警激起事端。民警看該男子已經超過安全距離,將其阻擋開時,該男子趁機用手機砸中民警小吳的左臉。

訊問阻礙執行公務
為避免事態擴大,民警立即將其控制并帶回丙妹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該男子到丙妹派出所后,仍然不斷辱罵值班民警,并隨地小便,態度十分惡劣。待約束其至醒酒后,因涉及本所民警,丙妹派出所遂將案件移交特巡警大隊處理。
經查,該男子名叫吳某某(男,44歲,家住從江縣丙妹鎮,1987年因打架斗毆被勞動教養四年)。經訊問,其聲稱醉酒,完全不記得自己的行為,但現場有證人、監控錄像、執法記錄錄像等充分的證據證實其違法行為。經法醫鑒定,民警小吳所受為輕微傷。
為嚴厲打擊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維護民警的執法權益及人身權益,該局依法以阻礙執行公務和毆打他人,分別對吳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合并執行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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