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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從江縣停洞鎮擺橫村村民石某向停洞司法所求助,稱自己在外打工,今年3月,妻子娘家不知什么原因,將自己妻子接走,自己3次去接都無功而返,家中2歲的幼兒無人照顧。
司法所接到這個離奇的糾紛后,經調查,夫妻間不存在家庭暴力,不存在第三者插足,雙方家庭也沒有鬧什么矛盾。 帶著疑問,司法所工作人員來到王某父母家中,詢問他們為什么不讓女兒回丈夫家?王某父親回答說石某對女兒不好,可是通過前期調查了解,石某與王某家庭十分和諧。經過耐心的勸導,從婚姻法講到未成年人保護法,從夫妻感情講到母子親情,但王某父母始終不同意王某返回夫家。于是工作人員中止調解,調查清楚王某父親真實想法后再行調解。
通過對王某父親的鄰居進行走訪調查,最后才發現其中令人啼笑皆非的原因,原來石某娶王某時只給了8800元彩禮,而當地嫁女有個不成文的習俗——彩禮要在2萬元以上,于是王某父親一直覺得吃了虧,但本人不好意思當面提此事,讓鄰居說他為了錢把女兒賣了,于是就開演一場家庭鬧劇。
了解這一情況后,工作人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中先對王某父親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指出其破壞石某的正常夫妻生活,是違反婚姻法的,是要承擔一切法律后果的。經過一番批評教育,王某父親也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保證不再干涉女兒婚姻生活。(戴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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