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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加強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要求,各高校要將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納入課程管理,將創新創業教育環節計入課內學分。
《意見》明確:各高校要從課程設置、學生選課、項目開展、考核評價、成果認定等方面建立保障制度,并根據相應的學分認定標準和學籍管理規定,將創新創業教育環節計入課內學分。省教育廳將根據國家創新創業教育相關文件和課程要求,結合貴州實際和專業類別特點,制訂相應的課程標準,規劃建設普適性好、理論水平高、實踐特色鮮明的創新創業教育系列課程。
各高校要采用“走出去、引進來”的模式,鼓勵支持教師到企業掛職鍛煉,參與社會行業的創業實踐,積極聘請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等作為兼職教師,培養建設一定數量、一支穩定的從事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同時,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大學生創業基地,完善創業基地的軟硬件設施。各學校應重視基礎實踐和創新實踐,增加實踐教學時間,充分利用現有的實驗室和實驗中心,作為大學生創業項目孵化基地,孵化培養創業項目,積極培育其成為創業實體。對有創業愿望和意向的學生,引導他們科學制定創業計劃,鼓勵條件成熟者進駐基地進行創業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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