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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貴州省食藥監局對2014年2月省內包括貴州、貴陽、安順、畢節、黔東南、銅仁在內的6家電視媒體發布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情節嚴重違法廣告予以公告。經調查,該6家媒體共發布情節嚴重違法廣告1408次,涉及相關企業19戶20個品種。
6家媒體發布違法廣告
公告中顯示,這6家電視媒體的多個節目頻道此次涉及發布處方藥、非處方藥、保健食品以及醫療器械共20個品種的違法廣告。
其中處方藥9種,分別是路維森503益肺膠囊、蒙寶石膏二十五味散、中華60味回天再造丸、三味蒺藜散、冠通益脈康膠囊、活菲草止咳定喘丸、唐必馨降糖舒片、胰島活力源片和丹神九九腸胃康;非處方藥6種,分別是延齡長春膠囊、原方咳喘停膏、撥云復光散、退障眼膏、陳李濟舒筋健腰丸和十五味沉香丸;保健食品3種,分別是天姿維彤片、妙巢和九九勁草,以及風古康穴位磁貼和頤天安眠降壓治療器兩種醫療器械。
外省藥品發廣告要備案
據省食藥監局工作人員介紹,外省藥廠生產的藥品要在貴州省各家媒體發布廣告,必須自備廣告藥品的生產許可證以及廣告申請審查表等相關的資質到省食藥監局進行異地廣告備案,通過審批備案后才能發布廣告,并且發布的廣告內容必須與審批通過的廣告內容完全一致,不能擅自改動任何一個字或者細節,否則就屬于違法廣告。
此外,本省藥廠生產的藥品或者醫療器械則必須在省的食藥監局進行廣告審查和備案才能發布,外省廠家的醫療器械則不需要備案。
“我們負責監督,工商負責查處,這次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都是沒有在本地備案具有廣告資質的或者修改廣告內容的。”該工作人員說,這些廣告大多都是夸大藥效的虛假廣告,容易使消費者上當受騙,媒體和廠家發布了這些不合法的廣告就會受到工商部門的查處。
省食藥監局表示,對于此次涉及發布違法廣告的包括山西天星制藥有限公司、內蒙古庫倫蒙藥廠在內的19個相關企業及媒體,已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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