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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積極推動《貴州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出臺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見義勇為工作,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事關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傳承,對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作用。
貴州省見義勇為工作雖然基礎差、底子薄,但通過在困境中推進、在落后中趕超、在發展中創新,表彰宣傳、幫扶救助、基金籌集、機制創新、機構建立、法規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形成了全省上下關心見義勇為事業,關愛見義勇為英雄,參與見義勇為行為的良好社會氛圍。
見義勇為英雄輩出
事情從鎮寧自治縣燕鳴講起。
2012年12月22日,在浙江省武義縣泉溪鎮打工的貴州省鎮寧自治縣龍江鎮二村村民燕鳴,奮力營救一名不慎落水的青年后悄然離去,圍觀的群眾根據燕鳴僅說的一句“我是貴州人”和用手機拍下的照片人肉搜索英雄民工,引發回報英雄溫暖等系列感人故事。
貴州省見義勇為英雄輩出,燕鳴只是其中一個。
早在1988年,全國首次有組織地開展見義勇為表彰獎勵工作,來自貴州的劉發明就被評為“首屆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1991年,貴州的漆春生、楊世瓊等七名同志又獲“第二屆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6名個人、1個群體3人獲得全國表彰。
貴州省自從1991年有組織地開展見義勇為先進人物表彰活動以來,至今全省共表彰見義勇為先進人物、先進集體、先進群體3770人次。
在歷屆受到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人物中,有1997年2月10日為保護200多名人民群眾被歹徒的自制炸彈炸死的正安縣農民譚明江;有2006年3月29日為阻止歹徒搶劫兩名婦女提包而被歹徒報復殺成重傷的遵義市農民工趙繼遠;有2006年6月12日冒死救出31名學生而未救自己親人的望謨縣“最美教師”韋正雄;有2010年10月21日在臺灣花蓮縣泥石流災害中勇救15人,被臺灣媒體稱為“貴州智勇青年”的貴定青年李慶豐;有2012年1月4日在貴定縣境內勇救遇險客車的見義勇為先進群體中被媒體稱為“最美女孩”的貴定青年姚紅星;有10多來年不忘危個人安危,親自抓獲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100多名的遵義的哥汪興勇、陳遠華……
見義勇為英雄的大量涌現,與貴州省大力推進見義勇為工作、支持見義勇為事業密不可分。
貴州省見義勇為基金會2008年成立后,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主要領導關心支持下,先后召開了三屆全省見義勇為表彰獎勵大會。從2011年到2013年,省委、省政府連續三年把見義勇為工作納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到去年底,全省已建立9個市州見義勇為基金會、89個縣級見義勇為工作協會、1602個鄉鎮級工作站,全省基金總量大幅增加。
現實呼吁法律保障
在黔中大地涌現出一批又一批見義勇為英雄模范人物的同時,見義勇為英雄遇到的一系列問題也引起重視。
黔東南州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歐文峰赤手空拳勇斗持刀歹徒身負重傷,留下較為嚴重后遺癥。由于歐文峰夫婦二人均無固定職業,家庭無穩定的經濟收入,他們靠打工謀生,生活困難。
從2010年起,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對貴州省20多年來受到各級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人物展開調查。通過調查發現存在“三多三少”現象:見義勇為英雄中犧牲受傷人員多、家庭低收入多、需要幫扶多,評烈評殘少、獎勵撫恤金少、得到關愛照顧少。
事實表明,如果善待見義勇為英雄僅僅只是一次性的表彰獎勵,難以彌補英雄傷殘或犧牲后給家庭帶來的傷痛和貧困。只有通過立法,用法律來維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用法律來支持見義勇為行為,把道德力量上升為法律力量,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
迫切需要對見義勇為立法,還因為貴州省見義勇為工作中存在亟需解決的問題:全社會思想認識不到位、政府主導不明確、部門配合不協調、體制機制未完全形成、經費來源不穩定、工作隊伍不健全等。最終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依靠有關見義勇為法律的出臺實施。
四年磨一劍推動立法
2010年7月,省綜治辦、省見義勇為基金會開始收集、整理有關立法材料。
2011年下半年,省人大法制委、內司委、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辦、省綜治辦、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召開第一次座談會,達成加快貴州省見義勇為立法進程共識。隨后,成立了《貴州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草案)》起草小組,著手起草工作。《條例(草案)》起草完成后經過數十次修改,并廣泛征求省直部門、市州縣相關部門以及見義勇為人員代表、社會各界的意見。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群山對省人大常委會見義勇為立法工作多次提出具體要求,“要開門立法、科學立法,立對人民管用的法”。
2012年1月,省人大常委會把見義勇為列入當年立法計劃。2013年4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將《條例(草案)》列入2013年立法計劃。同年8月16日,省政府法制辦提請省政府第10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條例(草案)》。8月30日,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在隨后9月25日召開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省人大內司委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會議認為,《條例(草案)》還需要進一步結合貴州實際,增強可操作性。
《條例(草案)》經過修改完善后,今年2月28日,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及內務司法委員會又進行了審議,認為其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貴州省實際,文本基本成熟,于是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進行審議。
“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推進見義勇為相關立法工作,是為了確保見義勇為英雄‘傷身不傷心、流血不流淚’,更好地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正氣,凝聚發展正能量!”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龍超云說。
當前正在接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的《條例(草案)》,引起了廣泛關注,成為此次會議的焦點亮點之一。它一旦審議通過,將推動貴州省見義勇為工作步入法制軌道,為貴州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周大軍 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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