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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鐵路部門對節日期間車票預售期作了微調。
(1)延長1月30日的互聯網售票(含手機)和電話訂票預售期。圖定列車:1月29日仍然執行原預售期20天的相關規定,可以購買2月17日以內的車票;1月30日至2月1日均可購買2月20日以內的車票;2月2日起恢復預售期20天,可以購買2月21日以內的車票。臨客列車:1月29日仍然執行原預售期25天的相關規定,可以購買2月22日以內的車票;1月30日至2月5日,均可購買2月24日(春運結束)以內的車票;2月6日起恢復預售期20天,可以購買2月25日以內的車票,依次類推。
(2)調整車站、代售點和自動售票機預售期。圖定列車保持18天不變,即1月29日可以購買2月15日以內的車票,依此類推。臨客列車:2月1日以前仍然執行原預售期23天的相關規定;2月2日至2月7日,均可購買2月24日(春運結束)以內的車票;2月8日起恢復預售期18天,可以購買2月25日以內的車票,依此類推。(作者: 苗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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