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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在生意場上摸爬滾打了幾十年的丁女士,驅車來到位于廣州CBD里的一家基金公司。十幾個男男女女堵在公司門口要求查賬。丁女士也投進去了人民幣600萬元,但已經幾個月沒有收到分紅。不過,眾人最終從基金公司得到的回答是項目失敗,投資收不回來。
一年前,一直幫丁女士打理投資業務的楊某(男,44歲,廣東省廣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法人、公司財務總監)向她推薦一個基金理財產品,可達到6.5%-14%的年化收益,他們準備成立“有限合伙企業”,募集資金合伙進行投資。丁女士當時投了600萬元。
如今投資失敗?丁女士想不通,在場的其他十幾個男男女女也一樣。帶著疑問,他們當中的一位報了警。接報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員前往處置。警方迅速地控制了基金公司財務的電腦。打開電腦里的Excel表格,映入處置民警眼簾的是270余個投資人的名字,其中投資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的很多,高于1000萬元的也不少。
楊某所在的“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警方將當時在場公司所有員工帶回調查。后經初步調查,發現這是廣州天河區有史以來第一單以私募基金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經調查,2011年,原廣州市某銀行工作人員盧某(男,45歲,廣東省廣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總經理)在深圳市注冊成立“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盧某憑借專業的融資理財知識和人脈資源,先后代理發行了數個基金理財產品,并拉攏了楊某等一批原銀行工作人員到其麾下效力,其中不乏銀行原副行長、原高級客戶經理等資深金融理財人員。
2013年,盧某獲悉某服務公司有融資需求。隨后盧某與該服務公司約定,每筆由“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貸給該服務公司的款項可得到24%的年化收益,且每筆借款發生次日,某服務公司支付其中1/4的收益。
盧某伙同楊某等人打造一個專門瞄向高端投資客戶錢包的“進取九號私募基金”項目,吹噓該項目有價值高達3億余元的土地、物業作為抵押。同時許諾投資人每投資人民幣100萬元以上3-24個月可對應獲得6.5%-14%的年化收益。
獲取的是24%,支付的是6.5%-14%,中間賺取10%以上的差價。盧某和楊某等人規定:不能公開募集,就口口相傳、私下推介,或者是在基金公司網站、信托產品商城等互聯網小眾網站,以打“擦邊球”形式公開宣傳;投資額不能低于人民幣100萬元,他們就對小額投資人,采取“拼車”、“他人帶持股”的形式變相拉進來。
為募集更多的資金,他們就不惜開出每筆2%-2.5%的高額提成,鼓動他們拉攏過來的原來在銀行等金融部門工作過的員工。盧某等人累計募集的資金高達人民幣7億余元,累計拉進來的投資人數多達270余人。積重難返,2014年9月,與盧某等人合作的某服務公司終于垮塌,總計虧空高達人民幣3.1億元的投資款。(程景偉 天訊 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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