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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追訪:“售價4109元的花瓶被我們損壞了,店方一分錢都不讓賠了,這個處理結(jié)果讓我們?nèi)叶己芤馔猓残U過意不去。”博主梅先生說。
28歲的梅先生從事房地產(chǎn)銷售,家住徐東。他介紹,10月24日晚6點20分左右,老婆汪女士帶著3歲半的兒子熙熙在徐東一家百貨店閑逛。熙熙突然跑開了,汪女士在追他時,隨身背的水壺帶子不慎將旁邊的陶瓷花瓶插花的部分掛斷了。“母子倆一看價簽:4109元,頭都大了。”梅先生說,他接到愛人電話后立馬趕到現(xiàn)場協(xié)商解決,但要賠多少,雙方一直不能達成一致,最后只好報警去派出所備案。
不過,梅先生沒想到,11月1日上午,他接到了該賣場店長的電話,說是不用賠了。昨日,該百貨廣州總部的負責(zé)人李女士也向記者證實了這個處理結(jié)果,并稱將送給熙熙一個兒童防走失的書包作為禮物,以提醒小孩在有些位置是不能亂跑的。李女士說,公司考慮到孩子媽媽當(dāng)時也不是故意損壞商品的,于是從提升顧客購物感受的角度出發(fā),免去了這筆費用,損失將全部由公司承擔(dān)。
對于梅先生來說,這也算是意外之喜。他以自己為例發(fā)出微博,反思帶孩子出門玩時應(yīng)遵守一些規(guī)則,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網(wǎng)友“瞳瞳”為商家的大度點贊,網(wǎng)友“I小豆”說,這真是一個教訓(xùn),以后帶孩子出去玩家長得先注意分場合。(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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