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劉先生訴稱,去年5月一天凌晨1點多,他入住某酒店,從衛生間出來時摔倒,導致右肱骨大結節撕脫骨折。劉先生認為是酒店未盡到足夠的安全提示及保障義務才導致其摔倒受傷,故酒店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酒店辯稱,已在房間衛生間墻壁上標有“小心地滑”字樣,劉先生滑倒的原因主要是其本人未注意安全。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證據顯示,酒店在客房衛生間內確實張貼有安全提示,但沒有提供防滑墊等安全防護設施,酒店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另外,作為住宿客人,劉先生自身亦負有安全注意義務,故應承擔部分責任,最終判決酒店賠償劉先生各項損失2.3萬余元。(記者 彭小菲)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