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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聞晨報》報道,僅僅是因為年幼的女兒夜間吵鬧,狠心的父親竟以捆綁、封堵口鼻的方法來解決“麻煩”。昨天(1月20日),外來男子胡正魁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入獄7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1年。
據(jù)胡正魁的妻子汪某介紹,胡正魁脾氣不好,2012年12月,女兒胡珍珍來滬同父母生活后,汪某和女兒就經(jīng)常被胡打罵。胡正魁打女兒時,連汪某都不敢阻止,也不敢和其他人說,害怕自己被打。而女兒被打的原因之一,就是她經(jīng)常踢被子導(dǎo)致感冒和哭鬧,影響了胡正魁休息。從 2013年3月份開始,胡正魁干脆在晚上睡覺時,用繩子綁住女兒,并用膠帶、紗布捂住女兒的嘴。
4月2日23時許,胡正魁用布條對胡珍珍實施捆綁、啞鈴固定,并用紗布、透明膠帶封住口部的方式,以防止胡珍珍哭鬧、踢被子。但到次日凌晨,胡正魁發(fā)現(xiàn)仍無法阻止胡珍珍哭鬧,便用手掐胡珍珍的頸部。次日6時,汪某醒來后發(fā)現(xiàn)叫胡珍珍沒有反應(yīng),眼睛也閉著,夫妻二人便將女兒送至醫(yī)院。此時,胡珍珍已無呼吸和心跳。經(jīng)鑒定,胡珍珍是被他人捂悶口鼻、壓迫頸部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醫(yī)護人員報警后,警方將胡正魁抓獲。
法院認為,胡正魁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因其事發(fā)后采取了積極的搶救措施,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遂做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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