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推薦閱讀
奶奶倒車,不慎將從副駕位置上跌出的3歲孫兒碾死。一家人的悲劇已經很是不幸了,但為了獲得保險賠償,孩子的爸爸劉先生不得不將親生父母推上被告席。昨日,成都商報對此事的報道引起大家關注。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再次走進當事家庭,見到了這個家庭悲劇中的核心人物———孩子楠楠的父親劉先生。劉先生說,事情過去4個月來,一家人的生活逐漸回歸平靜,他沒有再怪罪自己的母親。對于起訴父母一事,劉先生曾經有過猶豫,兒子剛去世又要告父母,但他權衡了一下,為了保險理賠,只有把父母告上法庭……
說近況:還住在一起,生活歸于平靜
把父母告上法庭,本來他是不愿意的,但律師說要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必須這么做。
1月15日下午4點過,犀浦法庭,劉先生為獲得保險賠償,無奈將父母和保險公司一并起訴一案,最終以調解結案。劉先生和妻子沒有出現在調解現場。調解結束后,楠楠的爺爺奶奶離開法庭。
隨后,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系上楠楠的父親,1989年出生的劉先生,對于賠償數額,他沒有意見。對于楠楠的離世和對母親的怪罪,他說算了,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家人的生活已回歸平靜,他不想自己的母親又被別人議論。把父母告上法庭,本來他是不愿意的,但律師說要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必須這么做。昨天,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郫縣安靖鎮楠楠父母和爺爺奶奶一同居住的小區,一家人住在該小區同一套房子里。“知道(楠楠被碾壓)的,現在想想還是害怕……”小區內很多居民說起4個月前發生的這起意外,依然害怕和惋惜。
說官司:“想拿賠償款,只有告父母”
要想拿到賠償,必須將父母告上法庭。劉先生一聽心里一咯噔,兒子剛去世又要告父母,他真的左右為難。
昨日下午5時許,成都商報輾轉在郫縣西部國際裝飾石材城見到了劉先生。劉先生家經營生豬屠宰生意,他把貨車停在路邊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劉先生留著平頭,有點瘦弱,1米7的個頭。他說,前日已與保險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由于他們不太懂法,保險公司又只愿賠1萬元的座位險,這時有人給劉先生推薦了一名律師。律師對他說,要想拿到賠償,必須將父母告上法庭。劉先生一聽心里一咯噔,兒子剛去世又要告父母,但他權衡了一下,“如果僅是座位險,只能拿到1萬,只有把父母告上法庭了,(這樣做)也沒辦法。”律師對他說。之后,劉先生籌措了1萬多律師費。
開庭后劉先生沒有出現在法庭,而是對他的律師進行了特別授權。
推薦閱讀
說母親:“不埋怨任何人,不怪母親”
孩子已經去世4個月了,他們一家的心情也慢慢地平復了。4個月來,家里很少提起這事。
前日,這件事終于有了一個了結。對于這個結果,劉先生并不是很不滿意,但他不埋怨任何人,也不再怪罪母親。他說,孩子已經去世4個月了,他們一家的心情也慢慢地平復了。4個月來,家里很少提起這事。
成都商報記者注意到,采訪過程中,對于記者的提問,20歲出頭的劉先生幾次提出,要問問父母的意見。當記者想要采訪劉先生的父母時,劉先生給父母打了個電話,說家里人不愿再提起這件事。臨近昨晚6時,劉先生開著貨車消失在公路上。
劉先生臨走時說,昨晚他們要到朋友家團年,老婆和父母也要一起去。劉先生說,他們一家人還是想讓這個事情盡快過去,打算今天就去保險公司領取這筆賠償款。
網友關注
保險理賠成關注焦點
奶奶無意碾死孫兒,為了拿保險金,兒子只得把母親告上法庭。此事一經成都商報報道后,引起了網友的激烈討論,其中多是圍繞保險公司展開的。網友“老贏家”發帖,認為保險服務人情味不夠。
另一些網友則不同意。網友“追求高端生活”說,很多人對保險法不了解,更不了解當兒的為何會逼不得已告自己的父母。“阿超TONY4”認為:“其實這件事就是保險公司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和當事人走了一遍流程,滿足法律要求。有必要升華到保險公司的各種不是嗎?”
當然,也有些網友表達了惋惜之情:“又一出不該發生的悲劇,駕駛員奶奶多留個心,就不可能出這么大個事!”
推薦閱讀
相關鏈接
丈夫開車妻子受傷
妻子把丈夫告上法庭
在保險理賠中,類似的事情并不是孤例。彭州發生一起車禍:丈夫楊先生開貨車載著妻子外出辦事,不料由于丈夫操作不當,貨車撞上山巖,妻子袁女士被甩出車外而受傷。為了保險理賠,妻子不得不將作為肇事司機的丈夫和保險公司一起推上被告席。
車禍后經鑒定,袁女士的傷情為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交通部門認定,楊先生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貨車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袁女士將丈夫和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丈夫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損失23萬余元,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給付賠償款。
庭審過程中,保險公司基于楊先生和袁女士的特殊關系也提出了合理質疑。認為袁女士的傷勢應當是在車禍發生時,在副駕位置上身體遭受擠壓形成,而非被甩出車外后遭受碾壓形成。若案情確實如此,保險公司則只須在車上人員責任險限額5萬元內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是車內受傷還是車外受傷,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應當賠付的金額。
此案最終經調解結案。(記者 鄒渠 李淼)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