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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三穗縣八弓司法所依法調解一起男女非法同居引發的財產、子女撫養糾紛,讓當事人及周圍群眾深受一次法律知識“洗禮”。
2005年,凱里市海棠鄉女青年王某與八弓鎮男青年楊某認識,二人以農村習俗在男方家辦了酒,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后生一女。天長日久,雙方感情不和,矛盾不斷激化,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則要求男方補償6萬元錢,否則不肯“離婚”。男方無奈申請要求八弓司法所給予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女方提出電冰箱、洗衣機、飲水機、電火箱等物品是用自己積蓄購置的,應歸自己享有,并要求男方另外“賠償”自己一筆費用,男方不答應。在了解事實真相的基礎上,人民調解員對財物核實無誤后,對雙方進行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知識講解和說服教育。
經過調解人員耐心細致的法律宣傳和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雙方自愿解除同居關系,孩子由女方撫養,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2萬元,電冰箱等財產由男方享有。( 周怡名 張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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