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丈夫離婚后看望女兒受阻 上訴索要探視權
作者:發表于:2014-04-24 11:53:18『 來源:中安在線 』
肥東一對夫妻離婚后,女兒由男方撫養,女方給付一定的撫養費。然而,男方不讓女方探望女兒,雙方越鬧越僵,一氣之下,女方將前夫告上法庭,索要探視權。4月20日,記者從合肥市中院獲悉,該案已審結。
肥東男子李某與黃某曾是夫妻。2012年2月,兩人離婚,女兒由李某撫養,黃某給付一定撫養費。因黃某多次要求探望女兒被拒,雙方發生爭吵。最終,兩人經轄區新城派出所處理,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每月看望孩子三次,每次看望時間為24小時,具體時間為周末。
但李某仍然不履行此協議內容,導致黃某一直無法探望孩子。一氣之下,黃某將李某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黃某自2014年1月起每月第四周周五晚將其女兒接至身邊生活,周日晚送至被告李某處,平時可到學校進行探望。宣判后,李某不服,上訴至合肥市中院。
合肥市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無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市場星報記者王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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