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生活 77歲老母狀告6子女
法官調解數個小時,化解親情官司
俗話說,養兒防老。然而,膝下有6個子女的林阿婆,不得不將兒女們起訴到法院,要求他們每人每個月支付贍養費400元。
案情:
子女送母住敬老院 欠費1萬多元
77歲的林阿婆是德化人,她一生坎坷,結婚后沒幾年,丈夫就去世了。她只好帶著年幼的孩子改嫁,改嫁后,她又生育了幾個孩子。這樣,她總共有5個親生子女和1個繼子。
孩子長大后成家立業。1992年,阿婆的第二任丈夫又因病去世,孩子們也先后外出務工,最后只剩下她獨自一人在農村老家生活。去年年初,她不慎滑倒,摔斷大腿。住院期間,子女們相繼來看望,之后又各奔東西。
去年6月,阿婆的兒子賴某宣將母親送到德化縣一家愛心養老院。在這里,每月除了必要生活開支外,還需要交納護理費1600元。此時,6個子女對費用的支出有了不同意見,有的想支付費用,有的不想支付,結果拖欠了敬老院1萬多元。
看到有的孩子不孝順,阿婆很是傷心。去年12月初,她將6個子女起訴到德化縣法院,要求他們每個月各支付贍養費400元,醫療等重大費用由子女們共同承擔。
結果:
老人狀告6子女 法院化解糾紛
經辦此案的林法官認為,此類案件夾雜著濃厚的親情味,事關以后老人的照看等問題,不能簡單開庭一判了之,必須爭取讓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于是,法官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做調解工作。法官發現,林某兒子中,有的對母親有抱怨,認為母親偏心;有的指責其他兄弟,沒有將母親照顧好,還送進養老院;有的堅決不支付贍養費。
當日上午9點到中午12點,法官從法律說到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親情,但仍未使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法官認為,當事人之間還有誤會沒有消除,有心結沒有解開,便放棄中午休息時間,趁熱打鐵,不停地在雙方當事人之間、被告幾個兄弟之間來回地做思想工作。下午3點半,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除賴某蓮外,賴某厚、賴某躍、賴某宣三人每個月各付贍養費400元,賴某相每個月付贍養費300元,賴某枝每個月付贍養費100元。(黃墩良 林清源 吳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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