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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 周燕玲) 近一周時間以來,對于家住凱里市格蘭山水間的住戶來說是一段悲催的日子,因該小區欠下凱里市供電局2萬多元電費,小區公共用電區域已被“懲罰”而停電。
小區1000多住戶,為什么會欠凱里市供電局2萬多元電費?如果停電了,住在該小區高層的住戶又將如何是好?
2萬元電費欠單從何而來?
自從11月28日山水間小區物業公司順城物業貼出,關于凱里市供電局要在12月2日對該小區進行停電的公告后,山水間業主們產生了不少恐慌。
“停電后整個小區沒有路燈、電梯無法運行、二次加壓供水系統也無法運行,并且小區都是高層建筑,住在高層的老人小孩怎么辦?”山水間小區住戶楊先生對記者表示了他的擔憂。
為了避免恐慌和盡快解決問題,2日上午,山水間業主委員會代表們來到凱里市信訪局,同時凱里市信訪局請到了黔東南州房產局、順城物業、社區等相關人員一起協商解決此事,記者也在內旁聽。
協商會上,據順城物業吳經理介紹,小區遭到停電的主要原因是小區欠下了2萬余元電費賬單。由于欠費,目前山水間小區的路燈、樓道等地的電已被停,由于小區有許多高層住戶,考慮到老人與小孩,在與供電局工作人員商量后小區電梯仍正常運行。
為什么會欠下2萬多元的電費呢?據剛成立的山水間小區業主委員會劉主任介紹,主要原因是小區不少業主至今沒有得到房產證的緣故,其次就是對順城物業的管理表示不滿而不愿上交物管費。
據了解,由于山水間小區于今年10月中旬成立業主委員會,其小區停車場被開發商格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格蘭房開)收回,停車收費由原來的每月200元到現在的停車一次收費10元,每增加一個小時加3元錢。“現在停一晚上車就要四五十元,誰消費得起,不符合物價局的規定”一位業主在會上抱怨到。
交房兩三年都沒得房產證 不愿再交物業費
據了解,山水間小區共有1000余戶,但卻有近一半的住戶至今沒有拿到房產證。
在協商會上,記者了解到,由于不少山水間小區業主在跟格蘭房開簽訂購房合同時,格蘭房開承諾在簽訂合同90天后將幫其辦理房產證。據悉,山水間小區內最后一期房子的交房時間為2012年年底,“都交房兩三年了,到現在都沒有拿到房產證”楊先生對記者說。
然而,在辦理房產證里業主跟格蘭房開還存在另一種“糾葛”,那就是2012年國家新調整的契稅標準。據了解,2012年中旬后,個人購買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房屋契稅標準由原來繳納契稅1.5%提高到3%。
“如果格蘭房產能按合同上規定的時間辦理房產證,那2012年契稅調整造成的差價就不會存在”,協商會上,山水間一位業主說到。
協商會上,格蘭房開的工作人員龍女士也在現場,她表示會把山水間業主委員會反映的問題向公司匯報,并在周五給予答復。
沒有房產證 業主是否有權不交物業管理費
沒有得到房產證,業主是否可以不上交物業費?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相關人士,相關人士表示,產權證辦理屬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中的問題,而物管費的繳納則屬物業管理合同范疇,兩者分屬不同的法律關系,相互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另外,逾期辦理產權證可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而物業費一般從交房后接受物業管理服務時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付。所以以產權證辦理問題拒交物管費沒有法律依據。
12月3日上午,記者從山水間小區獲知,通過業主委員會召集業主,已湊齊2萬多元電費并上交供電局,其小區的公共用電區域也已恢復正常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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