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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緩解凱里市道路交通擁堵狀況,進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整體形象,充分運用科技手段管控和查處違法行為,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條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05號令)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啟用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對城區重點路段進行智能化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城區重點路段實施抓拍違法行為。
二、抓拍方式:使用電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等法定方式抓拍取證后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三、對不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信號燈通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不按規定停車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四、本通告自2014年8月15日零時起實施。
特此通告。
2014年7月30日
凱里市城區重點路段電子警察抓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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