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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劉某某訴被告錦屏縣人民政府及第三人陸某某土地行政登記糾紛一案,第一次開庭審理結束后,合議庭認為需對現場勘查和核實相關材料,決定對該案延期審理。
3月29日,是雙休日時間。但是,該院姜開植庭長考慮到本庭剛剛延期審理的這起案件,第三人陸某某正在爭執的糾紛地上建房。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處理,原告與第三人可能會激發新矛盾,甚至可能會發生難以意料的結果。想到此,姜開植庭長躍身起床,與國土部門同志聯系好后,親自駕車與本庭法官一道急往糾紛地現場。
到達侗寨石引村,老遠就看到原告和第三人正在爭吵。法官急忙下車勸說,平息事態后,與國土部門一起對現場進行了認真的勘查。嗣后,向村兩委領導及部份村民調查了解有關案件事實。
全新的了解,清晰了案件處理思路。隨后召集雙方到該村民委辦公室進行訴訟調解。對照法律,結合調查的情況,法官對他們提交的證據進行認定和分析,勝訴敗訴原告和第三人皆心中有底。
“背靠背”,法官與國土部門及村兩委領導又分頭對他們做法律思想工作后,又“面對面”集中雙方,統一聽擺“千里捎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這首膾炙人口的“讓墻詩”,活躍了現場調解氣氛。
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心中的疙瘩慢慢得以解開。想到房子建成后,雙方就是隔壁鄰居了,默想“遠水難救近火,遠親不如近鄰”不無道理,最終雙方欣然樂意,接受法官給他們提出的調解意見。
互訪互讓,雙方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當庭申請撤回起訴,案件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雙方不計前嫌,握手言和,構建了村民的和諧。(劉榮廷 姜開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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