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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縣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群眾舉報:“柳川鎮革東村嗲吊坡山場有濫伐林木行為,請處警。”接警后,縣森林公安局立即組織民警兵分二路,一路由縣林業局林業工程師隨民警趕赴案發地,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及鑒定;一路對涉案人員進行詢問和信息采集。
經偵查查明:2012年12月,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為了建房,以13000元價錢向本村村民張某某購買了一幅位于劍河縣柳川鎮革東村“嗲吊”坡山場的山林,2014年8月,在沒有辦理林木采伐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該山場的杉林木采伐,并雇請民工將所采伐的杉林木加工成房屋木料。經鑒定: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無證采伐的“嗲吊”坡山場杉木數量共計203株,折合蓄積26.9立方米。2014年10月28日,劍河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
因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的父親傷殘、母親聾啞,家中僅有的兩間危房供10人拼擠居住,家境十分貧困,在案件辦理期間,曾有部分村民自發為其求情,希望能夠得到從輕處理,但法不容情,為了有效震懾犯罪,教育群眾,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劍河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龍小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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