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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丹寨縣紀委在興仁鎮桌佐村召開群眾大會,村支部書記雷某代表村兩委向群眾公開道歉,當面將兩年前向45戶農低保戶收取的360元房屋保險費悉數退還。
原來,這是一筆遲交、遲退了兩年的房屋保險金。2011年8月,丹寨縣開始試行房屋保險,按照實施方案,以戶為單位,保險期限為一年,每戶保險費為24元。具體標準為:農低保戶交納24元,直接從農低保費中扣除;非農低保戶交納8元,國家補助16元。卓佐村共有184戶交納房屋保險費,其中農低保戶45戶、非農低保戶139戶。
由于一時“疏忽”,村支書雷某參加鎮里的工作部署會時領會精神有偏差,之后也沒有細讀文件,向群眾宣傳和收取房屋保險金時,全部按照8元標準收取。等到辦理保險時,非農低保139戶的1112元交了保險,而45戶農低保戶的360元被退了回來。按理說,工作上出現了失誤,村兩委應及時向群眾說明清楚,每戶加收16元后速去補辦。但村領導終因“事務太忙”,“一不小心”便忘了這事。這樣,45戶農低保戶所交的360元上不了保險,也不及時退還。直到今年3月,該縣紀委開展民生特派監督工作時,此事才浮出水面。
8元民生資金不算多,但“一擱便是兩年多”的故事讓人反思。折射出當前農村基層組織中,個別黨員和領導干部責任心的缺失、對群眾感情的淡漠和廉潔意識的弱化。丹寨縣紀檢監察機關決定召開現場會,責成村黨支部向群眾檢討,退還45戶農低保戶2011年交納的360元“房屋保險金”,并以之為全縣警示教育中一個典型案例,引發“廉政風暴”,讓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和干部受到深刻的啟示。(陳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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