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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將不再辦理粘土采礦許可證!并禁止新建粘土磚生產企業或者生產線,由各級政府引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粘土磚生產企業轉產新型墻體材料。”11月29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貴州省新型墻體材料促進條例(草案)》提請審議,貴州將采取“疏堵結合”的方法引導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并為新型墻體材料實行免費認證,并規定新建的國家機關辦公用房等,應當采用新型墻體材料。
新型墻體材料是指國家和省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確定范圍內的,綜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非粘土資源和廢棄資源、再生資源為原料生產的,具有保護土地、節約能源、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改善建筑功能的特點,滿足建筑安全和質量要求的建筑墻體材料。
據介紹,目前貴州省全省規模以上新型墻材企業2000多家,利廢7500萬噸,節地15萬噸,節能折合標準煤574萬噸。在產品結構方面,形成了“磚、塊、板”三大系列近40個大類,其中高廢渣摻量墻材、復合自保溫墻材和粉煤灰加氣混凝土砌塊的生產和應用已走在全國前列。
為有效節約粘土資源,《條例(草案)》提出,主要采取“疏堵結合”的方法發展新型墻體材料。一方面,根據國家規定并結合全省實際,禁止或者限制落后、劣質墻體材料的生產和使用。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控制現有粘土磚企業的取土范圍和規模,不再辦理粘土采礦許可證。并禁止新建粘土磚生產企業或者生產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政策,引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粘土磚生產企業轉產新型墻體材料。
另一方面,對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和使用采取扶持措施。為新型墻體材料實行免費認證,并對經認證的新型墻體材料給予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返退、示范工程補助和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同時,提出凡是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公共建筑、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示范建筑小區和國家投資的生產性項目,應當采用新型墻體材料。(記者 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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