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13日凌晨從貴州省政府應急辦獲悉,2013年3月12日20時,貴州省六盤水馬場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至記者發稿時,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另有4人下落不明。據了解,事故煤礦隸屬于水礦集團格目底公司,事發時當班下井人員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2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3月13日人民網)
礦難是一個異常沉重的話題,它的結局無一例外都是慘痛的,但是造成礦難的原因卻不能一概而論,國家每年都在打擊非法煤窯,但是每年因礦難死去的人數卻并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原因?貴州六盤水礦難的發生,在給我們敲響一記強有力警鐘的同時,也給我們一個反思的理由。
首先,從國家的角度而言,我們的安全監督體系就存在明顯的漏洞,安全監督部門并沒有完全從地方政府獨立開來,這是一個嚴重的隱患,因為這樣安全監督部門就很容易與煤礦主、地方政府存在利益糾葛,讓其監督效力大打折扣。一旦安全監督部門和當地政府機構屬于從屬關系,那么監督部門的職能就很難完全的發揮出來。安全監督是杜絕礦難最有力的保障,它的削弱,會讓煤礦變得像沒有免疫機能的人體,礦難的頻發就不難理解了。
其次,煤礦主安全措施做得并不到位,很多地方小煤窯甚至連最基本的安全設施也沒有,這就大大提高了礦井作業的危險系數。雖然許多地方政策出臺,對造成礦難的煤礦主罰以高額的賠償金,但是這些賠償金與煤礦巨大的利益誘惑比起來,顯得“微不足道”,所以許多煤礦主并沒有對礦井的安全設施加以改進。
再次,我國對礦工的法律保障并不完善,許多礦工遇難之后,得不到有效的賠償。人命在礦工身上似乎變得廉價。事故成本的低廉和巨大利益的驅使,使得很多非法小煤礦屢禁不止。雖然,近幾年這種情況得到好轉,但是其源頭并沒有得到根治,這幾年只是煤礦主單方面的把賠償金提高,但是在保障礦工人生安全的法律上并沒有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從另一個方面上看,煤礦主提高賠償金也是希望吸引更多前來務工的人員,這樣的局面對減少礦難并沒有起到實質性的作用。
還有一點,許多礦工和煤礦主在開始挖煤作業的時候,并沒有經過嚴格的安全培訓,因為這樣無疑會增加生產成本,許多煤礦主不想也不愿意這樣做,但這卻是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對礦工甚至煤礦主安全培訓的不充分,導致了他們對安全生產標準和技術設備都掌握的不夠,而礦難發生的時候,由于知識的局限性,讓礦工們只能憑自身的求生經驗自保,這就大大降低了礦難的存活率。
最后,與中國頻發的礦難事故相比,國外某些國家例如美國,他們的煤炭開采量并不比中國少多少,但是他們卻能夠做到“安全與生產并重”,這和他們領先于中國好幾代的工業體系有著密切的關系,采掘實現機械化,運煤實現皮帶化,機電運輸的許多方面實現了自動化,這樣就大大減少了人為操作,把礦難的概率降到了最低。
在中國,杜絕礦難是國人共同的心愿,而中間幾代人也在為之不斷的努力,在礦難面前我們應該銘記更該反思,但不能一味的單方面的指責,這不只是一方面的原因,要真正的杜絕礦難,在改革我們自身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向國外借鑒一些經驗,因為僅僅是改革是不夠的,我們也需要學習。(顏歡)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