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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已經1年多的沈女士,懷著六個月的身孕,挺著個大肚子,趕到江東法院要求變更與前夫所生孩子的撫養權。她說,她一刻也等不了了,她不能再看著孩子受苦。
沈女士是外地人,2005年大學畢業后,來到寧波工作。當時才22歲的她在一次朋友聚會中,認識了比她大10歲的柳先生。兩人墜入愛河。
沒有對對方家庭有進一步了解的情況下,2007年初,沈女士就與柳先生領了證。
然而婚后與婆婆住在一起,沈女士的日子過得并不快樂。她覺得丈夫太聽母親的話,絲毫沒有主見。甚至在2008年女兒出生后,丈夫依然是副沒“斷奶”的樣子。
沈女士再也無法忍受,提出了離婚。2011年,兩人在民政局前分道揚鑣。3歲的孩子交由柳先生撫養,沈女士每月給3000元撫養費。
去年,沈女士再婚了,今年懷上了寶寶。本來皆大歡喜的事,卻又出現了波折。
最近的幾個月,沈女士在探視女兒的過程中發現,女兒經常生病。她了解到,前夫柳先生平日里工作繁忙,自顧不暇,對女兒疏于照顧。
沈女士心疼不已,她想要親自撫養女兒。現任丈夫也十分支持她的決定。
9月底,沈女士挺著六個月的大肚子,在母親的陪伴下,來到法院,起訴變更與前夫所生孩子的撫養權。
柳先生向法院表明,自己并非不愛女兒,只是工作太忙,以后會多加關心孩子的。況且沈女士已經組建了新家庭,再次有了孩子,變更撫養權不利于女兒的成長。
在法官的調解下,沈女士同意再相信柳先生一次,讓他好好照顧孩子。昨天,她撤回了起訴。(通訊員 姜棟 者 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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