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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小區組織協會與兩地分離單親媽媽及子女12日召開申訴會指,現時香港大概有7,000名兒童,其父親是香港人,但已去世或已遺棄家人,而其母親是內地居民。由于這些孩子在內地沒有戶口,故只能等待內地母親來港照顧,但其母親卻因離婚或丈夫去世而不獲批單程證來港,子女只靠母親長年持探親證來港照顧。每3個月或甚至14日,子女便需中斷學業數星期,隨母回鄉續探親證。社協估計,現約有5,000名與子女分隔兩地的單親母親,這些母親平均已等待單程證審批6.5年,其中最長的更達16年,超乎一般家庭團聚等候4年的條件。
社協12日公布一項調查,單親母親認為自己有“十大內疚失職及十大偉大事件”。當中,排名首3位“內疚失職”的包括“無證,不能工作養大子女”、“母親無證及長期缺乏資源,子女自卑及情緒化”及“無錢給子女學習和補習”。而前三大“偉大事件”則為“為子女的生存及讀書機會,放棄自己的發展機會,奔波兩地十年”、“為照顧子女而坐牢”及“不夠食物,等子女吃完,自己才吃,自己捱餓”。
內地與港政府定期磋商出入境政策,但社協則引述上屆政府指,單程證由內地決定,港府無能為力。惟另一方面,內地公安廳則表示正等候香港政府提出要求,只是保安局迄今完全未向中央公安部反映政策問題。社協指,現時每日150個兩地家庭團聚單程證名額,平均只用約125個,港府應將這些剩余名額撥予香港丈夫已去世或離棄的單親媽媽來港照顧香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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