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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警方在當地展開大規模的摸排調查時發現,事發地點當時也曾有一對幽會的男女被搶劫過。當時這對男女并沒有報案,而他們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與陳某的陳述一致:男,坂仔本地口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蒙面,深色著裝。
警方隨后在當地走訪15000多人,捺印比對指紋和采集檢驗血樣各3222份,搜集各方證據后,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坂仔一無業男子、今年29歲的林某。
3月23日,正在家中吃晚飯的林某被警方帶走。3月24日,因涉嫌故意殺人,林某被刑拘。
在警方全面掌握案情及相關細節的基礎上,林某最終如實交代犯罪經過,至此,本案宣布告破,平和縣公安局保持了8年來“命案必破”的戰績。
真相
車震時遭劫 情婦被迫參與拋尸
情婦陳某的供述,還真不是編故事。
1月31日晚8點多,陳某與周某在當地一柚子園私會。周某將皮卡車停在果園小徑邊,兩人隨后在車后座親熱,突然后座車門被拉開,一男子頭戴貓仔帽(一種蒙面帽子)、帽上裝著礦燈,手上拿著一把槍,指向周某頭部,喝道:“拿1000元來!”
僵持中,“砰”一聲槍響,周某臉上噴出血來,應聲倒下。驚嚇中的陳某隨后被兇手拿出一條繩子,捆在汽車后座。
兇手坐上駕駛室,把皮卡車往山上開,轉了幾圈后,停下來,為陳某松綁,把陳某的頭部按在其雙腿間,對陳某進行猥褻。
隨后,兇手在山上的果園里找到編織袋和一些繩索,并撿來石頭,脅迫陳某幫忙,把石頭綁在周某身上,然后裝進編織袋里。再開車來到和平村二級水電站引水渠沉淀池,將周某的尸體扔進沉淀池。
拋完尸,兇手讓陳某取來她自己的摩托車,讓陳某在前方行駛,他在后方跟著,到一個小岔路口,陳某以為有機會逃脫,試圖往另一方向逃走,但被兇手追回。
陳某再次屈服,配合兇手將皮卡車推下山坡。之后,兇手讓陳某獨自回家,再三威脅陳某,如果敢說出去,就殺了她。
作案過程中,兇手手持的槍支是一把裝修用的射釘槍,他自行經過改造后,使槍支殺傷力倍增,并成為本案的作案工具。案發后,他將槍支藏在一個袋子里,塞在案發現場附近山上的一個石頭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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