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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30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環保部申請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2006年,原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土資源部曾做過全國土壤污染調查,但污染數據至今沒有公開。
1月30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環保部申請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近日,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2006年,原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土資源部曾做過全國土壤污染調查,但污染數據至今沒有公開。
各方面的污染都在逼近。地下水、自來水和空氣遭受的污染,已經對當下社會形成了“污染包圍圈”。以前能夠成為“皇天厚土”和“厚德載物”的大地,也自然不能幸免。面對污染嚴重到已經成為“國家秘密”的土壤污染,清華大學百年的校訓在瞬間之內被“秒殺”:地勢坤,厚德載物——非常遺憾,這里的“物”也包括污染物。
“厚德載污染物”只是調侃。這個現實,并也不可怕。只要引起關注并積極治理污染,一切還都來得及。可怕的是,環保部對我國的土壤進行過了調查,也得到了一些關于土壤污染的信息與數據,可就是不公開這些信息。至于理由,還是那個老掉牙的“屬于國家秘密”。我的疑問是,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大地上,所有的食物都取自于大地,土地的污染程度關系到我們的個人健康與人身安全,有什么樣的“國家秘密”比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更加重要呢?“國家秘密”,當然不是擋箭牌。
不公開土壤污染信息,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或是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土壤污染的相關信息,顯然應當公開。再者,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款規定,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情況,屬于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土壤污染信息,也應該被環保部列為公開內容。
信息公開是治理污染的前提。“秘密”當道,我們又拿什么來治理污染?沒有數據和相關信息,我們又如何治污?“國家秘密”像一個巨大的筐,只要官員感覺有些敏感,總能以“國家秘密”為由將申請者的合理要求拒之門外,而且義正言辭。最明顯的例子是,直到“表哥”楊達才被開除了黨籍并移交了司法機關,他的工資收入仍然是“國家秘密”。當然,近些年來,出現了許多“國家秘密”的面紗被公眾撩開變成公共信息的案例:一年之前,空氣中的PM2.5的含量是秘密,現在PM2.5已經像天氣預報信息一樣公開透明。
信息公開只是土地治污的第一步。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出臺一部土地防治污染方面的專業法律。據了解,2012年9月,《全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進入立法階段。可是,這也僅僅是土地防治污染的一個方面。該公開的信息,應該盡快與公眾見面。而不能等到村子變成“癌癥村”之后還不知道土地已經遭受了污染。
阿拉伯世界有諺語,“保守秘密時,秘密是忠仆;泄露秘密時,秘密是禍主”。我想,正是因為相關官員和涉事部門看到了這樣的話,才迷戀上了“國家秘密”這個臨時工。只是,現代政治之下,只要不影響國家安全,所有的政府信息,都從來不應該成為政府的“忠仆”,只應該成為與納稅人共享的公共信息。只有這樣,政府與公眾之間才會相互信任,“國家秘密”才不會成為危害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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