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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官司里提及的門面
金河大樓位于凱里清平南路西側,走進該大樓一單元和四單元,均要從一個1米寬的通道進入。住戶們說,通道原本有3.8米,但小區業主楊再碧占用通道建了門面,通道寬度縮減,為此,從2009年起來,大樓業主羅丹、龍菊等將楊再碧告上法院。6月7日,凱里市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這一起持續了約五年的相鄰權案件。
質疑門面占用通道
業主狀告業主
羅丹說,她與楊再碧均是金河大樓的業主,2001年楊再碧未與其他業主商量,擅自在大樓一單元第三層3至4軸的公共通道上建門面,致使通道由原來的3.8米變更為了1米多。

狹窄的通道
“通道變窄之后,帶來了安全隱患。”羅丹說,首先是通行不便;其次,影響了通道及附近區域的采光,該通道后的樓梯間是一團漆黑,不法分子多次潛伏于此搶劫。曾有一位姓楊的婦女在此被劫,還險些被強奸。
鑒于此,羅丹和其他業主要求楊再碧將門面拆除,但遭到其拒絕,引發訴訟。“我們要求盡快拆除門面,不想再過提心吊膽過的日子。”羅丹說。
楊再碧及其代理人出庭應訴。她說,自己的門面已經取得了房產證,是合法建筑。而且留下的通道有1米多寬,并未影響到其他業主的通行,業主們一直在糾纏此事,實屬不該。此外,通道內發劫案,這具有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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