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先生發微博稱瑞安人民醫院120救護車收取天價車費,從瑞安出發到上海,竟然要收4500元。考慮到急于就醫,林先生支付了這筆費用,但這樣的霸王條款,讓他心有不甘。那么4500元收費是否存在漫天要價行為?
按照新急救車收費標準
千余公里不用4000元
林先生是瑞安仙降一家鞋廠的經理,他告訴記者,在11月中旬時,他企業內的一名員工唐磊在工作時腿部受傷,住在瑞安市人民醫院骨科。但經過五、六天的治療,情況沒有好轉,在家屬的要求下,林先生聯系好上海的醫院以及床鋪,決定轉到上海治療。但因腿骨受傷,只能使用擔架車抬行,不得已下,他們選擇使用醫院的急救車。而此時院方告知,要轉院上海必須支付4000元的費用,另加500元的駕駛員住宿費,否則無法派車。
林先生出示了蓋有瑞安市人民醫院收費專用章的收據,項目一欄里寫明“救護車費”,自理費用為4000元整,其中沒有列任何收費項目和明細,并且林先生介紹,除了4000元以外,患者還向兩位駕駛員支付了500元住宿費,這點“小錢”沒有列入收費單中。
據了解,溫州市急救中心曾于2012年9月1日出臺了新的急救車收費標準,其中對救護車費(3公里以上)按照起步價10元,2元/公里來收費,該收費含來回里程。林先生更加疑惑了,瑞安到上海市的里程不過千余公里,按照這個收費標準,怎么也不用4000元啊!
院方列出成本核算清單
回復這個價格醫院虧了
“這項收費是完全合理的。”12月4日下午,瑞安人民醫院給了記者這樣的答復。
該院辦公室主任黃敏告訴記者,120急救中心對于病人的轉送分為兩種,一類是“院前急救”,指患重癥的,急需搶救的病人,比如哪位患者在家突發疾病打120要求派車的情況,這類急救用車有財政補貼;另一類是“院外轉送”,指的是生命并沒有危險,但病人或病人家屬要求轉醫院的情況,包括轉入市內其他醫院,或者外地醫院等。而患者唐磊腿骨折斷并無生命危險急需搶救,并且他是自己要求轉院,屬于院外轉送。
那么,4500元的收費到底是如何定價呢?該院財務科科長陳民給記者列了個《成本核算清單》,清單上包括車子的折舊費、維修費、駕駛員薪酬等成本全部包括在內。按照清單成本核算,“院外轉運”救護車必須要每公里5.03元才能收回所有成本。而醫院定價是每公里4元,按照瑞安到上海往返1000余公里計算,院方暫時定價瑞安到上海的“院外轉運”車統一定價為4000元/次,另外,還有500元屬于駕駛員的住宿費。“事實上這個定價我們成本都收不回。”陳民還說:“如果是溫州市區開往上海,要收5500元左右,如果是上海開回來的轉院車,6000-7000元的價都有,我們的收費還是非常低的。”
物價部門稱超區域用車
雙方協商定價提供清單
據瑞安市發改局收費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2012年11月1日,省物價局曾發布《浙江省物價局關于急救中心救護車收費問題的批復》,對院前急救專業機構提供超出服務區域和服務范圍的用車服務,由雙方協商確定價格。提供超出服務區域和服務范圍的用車服務要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委托事項、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委托雙方權利義務等,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結算清單及票據。
對此,林先生表示醫院在使用車輛進行院外轉送時,應開具詳細的清單,包括往返的公里數、陪護人員費用、過路過橋費、耗油費等都應注明。“要是都僅僅用概括性的詞語列出名目,做一錘子買賣,作為消費者而言,總感覺這筆錢花的不明不白。”林先生告訴記者,既然這是個行業默認的現象,希望政府部門能夠重視,讓收費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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