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前妻回家路邊連續兩次發生關系 強逼復婚
作者:發表于:2013-12-27 11:32:31『 來源:中安在線 』
“反正你和我也不好好過,我們一起死了算了”,“我掐死你”……使用暴力、威脅手段二次強行與前妻發生性關系的張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2年10月1日,家住寧國的張某某與阿紅結為夫妻,時隔不久,兩人就鬧起了離婚,并于2013年4月經法院調解離婚。
2013年7月21日下午,張某某將前妻阿紅接回家中,當晚,兩人在房間內發生了一次性關系,并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次日下午,在張某某騎摩托車送阿紅回家途中,兩人再次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吵。當車行至僻靜岔路口時,張某某將車停下,并將阿紅往小路上拽,并說:“反正你和我在一起也不好好過,我們一起到池塘淹死算了”。見阿紅反抗,張某某又說:“你不走,我現在就掐死你”,并用右手掐住阿紅的脖子。被掐住脖子的阿紅害怕中只好跟張某某一起往池塘方向走。走了一段路,張某某便想和阿紅發生關系,阿紅不愿意,張某某又再次把阿紅往池塘拉,并喊到“一起去死”。害怕張某某真要拉自己一起投塘的阿紅不敢反抗,任由張某某與其發生了性關系。嗣后兩人沿著小路行走,途中張某某再次強行與阿紅在路邊發生了性關系,并逼迫阿紅與其復婚。7月25日,阿紅向警方報案。
寧國市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脅的手段兩次強行與同一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遂依法判決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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