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2年,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傳銷案件中,有29名女大學生因參與傳銷被執行勞動教養。”這是記者近日從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的一組數據。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檢察院通過對2009年至2012年間辦理的傳銷案件進行分析,發現女大學生正成為傳銷組織“下手”的對象。
2011年8月,張某從鄭州某高校畢業不久,遲遲沒找到工作的她心急如焚。這時,同校師兄劉某找到了她,給張某提供了一個創業的機會。信以為真的張某跟著師兄,來到鄭州火車站附近的一處出租房,接受創業“培訓”。
聽了幾次課后,張某被極具煽動性的傳銷課程迷惑,按照傳銷老師設定的規劃,吃幾年苦,投入6888元就可以賺到200萬到300萬元。面對如此誘人的數字,張某心動了,打電話讓家里借了6888元交了入會費。張某從此開始四處聯系同學、校友,很快將3名同學發展成為她的下線,這樣的成績也讓張某被任命為公司“經理”。
就在張某充滿信心的時候,由于授課場所每日吵雜喧囂,被市民舉報。2011年11月5日晚,警方當場抓獲包括張某在內的40余名傳銷人員。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類似張某這樣的案例還有不少。傳銷組織之所以將“黑手”伸向女大學生,一方面在于目前存在的就業歧視,女大學生不易找到工作;另一方面在于教育結構不合理,女大學生在畢業后,難以較快適應社會。當前,女大學生被騙參與傳銷案件凸顯出三個特點。
“被騙進入傳銷組織的女大學生,多數來自農村偏遠地區,為緩解家里經濟壓力,經不起高薪工作的誘惑參與傳銷。這是第一個特點。”辦案檢察官說,第二個特點在于,被騙的女大學生多是在畢業不久加入傳銷組織;第三個特點是,多被親朋好友欺騙。29名女大學生中,有21人是被同學、同鄉、親戚以招工、介紹工作為名騙入傳銷窩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