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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 做40個深蹲算不算體罰 家長多次到校了解情況 棕樹營小學告家長侵犯名譽 理由是擾亂學校秩序 家長表示將另行起訴學校體罰學生
由于一名男生是否遭到體育老師體罰,昆明市棕樹營小學和學生家長鬧得不可開交。最后,棕樹營小學以家長鐘女士擾亂學校秩序、侵犯學校名譽權為由,將鐘女士告上法庭。昨日,西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鐘女士當庭反訴校方侵害其名譽權。
家長說法 “我兒子被體罰致病”
關于這起名譽侵權案件的由來,鐘女士的說法是:去年6月,她發現8歲的兒子小原(化名)放學回家后,不斷往廁所里跑,差不多半個小時就要跑一趟,第二天也不愿去上學。經過再三追問,兒子才告訴她,他的腰疼,原因是在上體育課時,被體育老師體罰做100個深蹲和50次小兔跳。兒子還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有一次因為跳繩沒跳好,被老師捆在一棵樹上長達一節課。
得知這一情況后,她立刻帶兒子去昆醫附一院和云南省精神病醫院等多家醫院檢查,醫生給出的結論是:肝腎輕度損傷,焦慮(回避)障礙(精神抑郁)。“我兒子一向開朗,現在變得沉默了,自閉,食欲不振,不愿意出門,更不愿意上學,并且學習成績急劇下滑。我兒子出現這些病征,就是學校老師體罰所致。”
在帶兒子去醫院治療的同時,她找學校反映情況,“校方先承諾解決問題,但之后就一再推脫。并且告訴其他同學不要和我兒子玩,不準理我兒子。”鐘女士說,直到兒子轉學后,她也沒有得到學校的滿意答復。她只好向西山區教育局反映情況,但對方對學校體罰她兒子的說法完全不認可。
萬般無奈之下,她只好在吃飯時間或者放學后向兒子的同班同學了解情況,“而校方卻一再阻撓,并不斷用言語威嚇我”。
學校說法 “家長擾亂學校秩序”
昨日庭審時,棕樹營小學的代理人稱:從2011年4月起,鐘女士以其兒子在學校受到不合理待遇為由,多次在學校上課時間騷擾學生,對有關教職員工進行糾纏,甚至以恐嚇電話相威脅。學校也對家長所反映的情況作了調查,但結果與家長反映的內容懸殊太大,于是學校對其好言相勸,希望她能息事寧人。
然而,鐘女士卻提出無理要求,要學校賠她10萬元。學校也多次勸她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公正的方式解決糾紛,但鐘女士卻置之不理,不斷騷擾學生、老師、學校負責人及學校,并通過新聞、網絡進行歪曲報道。
鐘女士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同時對學校聲譽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學校要求法院判令鐘女士停止對學校的侵權,并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體育老師 當庭承認被學校處罰
棕樹營小學體育老師樊老師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她并未體罰小原,當時鐘女士找到她罵她,在學校不分時間、地點拍攝照片,嚴重擾亂了校方的教學秩序。她承認事后校方對她進行了處罰,但她沒有錯,因此沒有向鐘女士道歉。
對于這一說法,鐘女士的律師不予認可,并出示了一份棕樹營小學的會議紀要,主要內容有兩項,一是小原上體育課不遵守紀律,體育老師叫他站到學生隊伍旁邊做40個深蹲;二是樊老師向家長道歉。這難道不是體罰學生?
校方代理人則稱,校方對樊老師的處罰只是處罰其語言上的問題。深蹲是正常的教學內容,并沒有體罰學生。
由于雙方各說各有理,法庭昨日未當庭判決。
另行起訴 家長要告學校體罰學生
鐘女士的律師師偉說,昨日審理的是名譽權糾紛,鐘女士的兒子被罰做深蹲,屬于身體權、健康權糾紛,鐘女士已委托他,準備另行起訴學校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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