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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15時29分,施秉縣交警大隊接到110指令:在施秉往黃平路段的新橋發生一起交通肇事故,一摩托車駕駛人死亡,肇事車疑為黑色越野車或黑色轎車,已向施秉城關方向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啟動逃逸事故查緝預案,秩序中隊、雙井中隊會同治安大隊、城關派出所、特巡警中隊在各路口設卡盤查,同時通知沿途的甘溪派出所、鎮遠交警大隊查緝;刑偵大隊技術室民警也攜帶勘查設備前往現場協助勘查。
事故現場位于五甘線100公里150米處,一中年男子仰臥路中,其頭部左后腦側裂開一個大口子,血肉模糊,已死亡。一輛紅色摩托車倒在身旁,一輛牌號為貴HJ9717輕型普通貨車(皮卡)?恳慌,其車左后部有碰撞痕跡。經現場民警勘查,該男子致命傷形成應系其他撞擊所致,而非撞在皮卡車或撞在地上致死,現場腦組織和頭骨碎片呈散射狀分布也支持這一判斷。但現場地面、摩托車上均無其他車輛碰撞痕跡。
經詢問貴HJ9717駕駛員得知,約在15時27分,他當時在公路上正常行駛當中,前面行駛的一輛教練車突然剎車,他在及時剎車時聽見車后傳來碰撞的聲音,感到車輛被撞。幾乎同時,一輛黑色的越野車對向飛速而過,同時一聲悶響,就看見一個人和摩托車栽倒在馬路當中,而那輛黑色車輛絕塵而去。經核對教練車駕駛人及乘員也證實這一情況,但均不能肯定黑色車輛是否撞擊死者,也不知道黑色車輛車牌、品牌和車型。
18時,案情一時難有進展,大隊召集各組辦案民警進行案情分析,并成立“6.12”事故逃逸案專案組,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殷貴平任組長,副大隊長張彤彤任副組長,負責對該案件的偵破指揮,F場勘查民警將上述情況通報并分析:死者系其他車輛在其未墜地之前撞擊頭部致死,而且嫌疑車就是那輛黑色越野車;調取監控、卡點的民警稱在15時37分一堵墻卡點拍攝到一輛牌號為陜AYZ159小型越野客車與目擊證人描述特征相符,該車已經過鎮遠方向出城卡點往鎮遠方向行駛,其余過往車輛在時間和特征上均不符合。一致認定將該車列為重點嫌疑車展開查緝。于是,大隊立即通報鎮遠縣交警大隊協查。18時20許,鎮遠縣交警大隊傳來消息,嫌疑車在鎮遠出現并已控制。專案組立即抽調精干力量趕赴鎮遠,其余警力繼續分頭查找其它線索和對目擊者的取證。
20時,專案民警會同鎮遠大隊民警找到陜AYZ159車駕駛人文某(男、53歲、陜西咸陽人)。經對該車仔細勘查,發現該車被沖洗過,在左側后輪輪轂上有疑似人類斷毛發多根,左側后輪葉子板內襯上殘留有類似油脂的不明組織(疑是人體組織)。但文某對民警提出的問題均不正面回答,支支吾吾,遮遮掩掩,非?梢。辦案民警對他欲蓋彌彰心中已經有數,經技術人員當場提取痕跡后,將車、人帶回施秉進行下一步偵查。
大隊一面收集外圍(目擊者、尸體勘驗)證據,一面對文某展開突擊審訊。在各種證據面前,加上政策攻心,于13日凌晨0時許,文某如實交代了他于6月12日15時27分許在五甘線100公里處撞人逃逸的具體事實,其所描述的經過與現場勘查、痕跡對比、證人所說均一致,此案告破。
經查,6月12日,文某駕駛陜AYZ159小型越野客車沿五(里牌)甘(巴哨)線由黃平往施秉方向行駛。15時27分,行駛至100公里150米處,在與吳某駕駛的貴HJ9717輕型普通貨車會車時,將與吳某追尾后騰空的駕駛貴H88083普通二輪摩托的周某(男,42歲,系施秉縣城關鎮新橋村一碗水組)碰撞,造成周某當場死亡。而事故后文某駕駛陜AYZ159小型越野客車沒有停車查看、救援,而是迅速逃離現場。(唐光新 舒秀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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