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金黔在線訊 6月6日,黔東南州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州文化局原副局長王平受賄案。檢察機關指控王平在擔任黔東南州文化局副局長期間,受賄33.4萬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指控:副局長收了33萬元
據介紹,今年56歲的王平,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黔東南州文化局副局長,2010年5月任州文化體育局副局長。2011年4月20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天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王平在擔任黔東南州文化局副局長期間,省文化廳根據2009年全國凈化社會文化環境工作會議精神和省政府要求,于2009年3月制定了網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全省文化部門開展專項整治。2009年6月15日,省文化廳又發文要求將專項整治行動延長至12月,并要求在整治期間,一律不得審批新的網吧。
但是,王平卻違反專項行動的要求,同意或指使他人采取規避手段,違規審核批準發放《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娛樂經營許可證》,從中收受賄賂33.4萬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賄賂款收了退,退了收,收了又退
2009年2至3月,從江縣紫色夢幻網吧合伙人盧某某找到時任黔東南州文化局市場稽查支隊負責人的袁仁權(另案處理),請求袁幫其在從江開網吧,并將20萬元交給了他。袁仁權收下了其中的16.7萬元后,找到王平幫忙。王平同意后,袁仁權將2.7萬元交給了她。2009年4至5月,袁仁權之兄袁某某要在天柱開網吧,他請袁仁權幫忙,并給了他10萬元,袁仁權找到王平,在王同意后,給了她5萬元。據檢察機關統計,王平先后收受袁仁權賄賂12.7萬元。
同在2009年4至5月期間,黎平縣凱騰網吧業主王某某要辦理網吧經營許可證,找到了與王平熟悉的姜雪梅(另案處理)。王平同意后,姜雪梅收取了王某某16萬人民幣,送給王平4萬元。據統計,姜雪梅送給王平的賄賂總計13萬元。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