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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56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雷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
1、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中專、中師及以上未就業的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中師、幼師學歷報考者僅限2010年12月31日前雷山縣戶籍或生源)。
2、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在雷山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此四類人員以下均簡稱“四項目人員”),以及雷山縣招募志愿者到村服務人員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戶籍不限。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2年6月6日)需滿1年及以上。
4、部分職位(詳見附表)僅定向招考聘用2012年6月6日以前擔任本縣村(居、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居、社區)民委會主任、副主任,且截止報名時仍在職的。
5、部分職位(詳見附表)僅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級以上統一選派且在雷山縣服務的“四項目人員”,這些職位的報考人員截止2012年6月6日服務(任職)期須滿一屆(一個聘期)。
(二)招聘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 6月6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4、村干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6、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職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其他招聘對象及條件等以《雷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為準。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6、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 6月6日至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065職位和鄉鎮基層分局、中心、站、所、院、校等事業單位的,按招聘職位序號及專業進行報名,待體檢合格后,按報考單位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④報考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須持有相應職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 6月6日至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065職位和鄉鎮基層分局、中心、站、所、院、校等事業單位的,按招聘職位序號及專業進行報名,待體檢合格后,按報考單位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④報考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須持有相應職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四項目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雷山縣招募志愿者到村服務人員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人員須持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村干部報考人員需持當地鄉(鎮)黨委出具的任職材料、目前仍在職材料、推薦報名材料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
⑥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以及縣市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已經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的特崗教師還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門和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⑦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⑧考生根據所報考職位,預先在雷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leishan.gov.cn)下載《雷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統一用A4紙打印,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雷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視為本人報名;所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報名時交已填寫好的《雷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張,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每人100元)。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專業、學歷須與畢業證書記載一致)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按照《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簽名。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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